EB-5 · 投资移民
EB-5 通过 TEA 项目 $800,000 或非 TEA 项目 $1,050,000 的合法投资、并为美国工人创造 10 个全职岗位换取绿卡——2022 年 RIA 改革后还可使用预留签证类别与并行 I-48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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流程
评估客户情况确定最佳方案:(1) 直投 vs 区域中心——取决于客户的管理意愿、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;(2) TEA 认定——投资地是否为农村或高失业率区,可将投资额降到 $800,000;(3) 排期规划——RIA 预留类别(农村 / 高失业率 / 基础设施)单独排期,目前对大多数国家为 Current。
时长 1–4 周
这是 EB-5 最关键也是最复杂的环节。审查并论证投资资金的合法来源:(1) 追溯资金源头(工资、企业利润、房产出售、股票投资、赠与、继承等);(2) 追踪资金路径(从源头到投资账户的完整链条);(3) 准备 5 年以上税表、银行流水、房产交易记录、企业财务报表。如使用借贷资金,借款不能由 EB-5 项目本身的资产担保。
时长 4–12 周
区域中心:确认 USCIS 授权状态(RIA 后须重新获授权或按年提交合规备案)。准备项目文件:PPM、运营协议、认购协议、经济分析报告(RIMS II 或 IMPLAN)。直投项目:注册或确认 NCE(新商业企业)结构。
如项目位于 TEA:取得州政府或 USCIS 的 TEA 认定信。准备就业创造计划——直投需直接雇 10 名 W-2 全职员工;区域中心可通过经济模型计算直接 / 间接 / 诱发就业。提供建设进度与招聘计划。
最重要的一步。按收入类别整理合法来源证据:(1) 工资 — 5 年以上工资单 / 税表 / 银行流水;(2) 企业利润 — 财务报表 / 审计报告 / 分红记录;(3) 房产出售 — 购房合同 / 房产证 / 售卖合同 / 过户记录;(4) 股票 — 证券账户与交易流水;(5) 赠与 — 赠与协议 + 赠与人本身的资金来源;(6) 继承 — 遗嘱 / 继承证明 / 资产评估。每一笔都要能从源头追到投资账户。
时长 4–12 周
与律师一起评估投资选项:(1) 直投——对行业有了解、愿意参与管理、投资 $1,050,000(TEA 时 $800,000);(2) 区域中心——被动投资、项目方管理、投资 $800,000–$1,050,000 + 管理费。评估项目历史获批率、托管安排、退出时间表与开发商财务实力。
区域中心项目:核 RC 的 USCIS 授权与合规历史;审 PPM(私募备忘录)、运营协议与认购协议;评估经济模型(通常用 RIMS II 或 IMPLAN);核 TEA 认定有效期;核开发商履历与项目托管账户安排。直投项目:审商业计划的可行性与 10 名全职 W-2 就业的具体招聘计划。
时长 2–4 周
编译并递交 I-526E(RIA 后取代旧 I-526 的新表)。内容包括:投资证明(资金已实际投入且处于风险中)、完整资金来源论证、商业计划(直投)或项目文件(区域中心)、就业创造经济模型、TEA 认定信。如客户在美且预留类别排期 Current,可同时递交 I-485 + I-765 + I-131。
接收投资人资金进入项目账户(通常先入托管 escrow)。出具到账证明、签署后的认购协议、资金使用计划。确保资金处于 at-risk 状态——任何保本保息承诺都会触发 USCIS 拒绝。
在投资人递交 I-829 时提供支持文件:就业创造证明(直投 W-2 / 工资表,区域中心更新版经济分析)、投资维持证明、项目进展报告。区域中心还需提交年度合规报告(Form I-956G)。
将投资资金转入项目指定账户。签署投资 / 认购协议。保留每一份转账凭证(电汇底单、换汇记录、到账确认)。明确接受资金 at-risk 状态——投资可能全部亏损。
向律师提供全部资金来源文件与投资凭证。审阅 I-526E 申请包中的个人信息与资金论证。若收 RFE,配合补充材料。
EB-5 RFE 非常常见。最常见的几类:(1) 资金来源链条不完整——补充每一笔资金从源头到投资账户的转账证据;(2) at-risk 证据不足——证明资金已实际部署、不存在保本承诺;(3) 就业创造模型质疑——补充更新的经济分析或建设进度;(4) 商业计划缺陷(直投)——修订并加强可行性论证。
I-526E 获批后:在美递交 I-485,或在海外通过 NVC 进行领事处理,获得 2 年条件绿卡。条件期到期前 90 天内递交 I-829 解除条件:证明投资持续 at-risk、就业已创造或正在维持。I-829 获批后获得永久(10 年)绿卡。
I-829 获批后按项目协议安排退出。区域中心项目通常在 5–7 年完成期后按 PPM 条款分配并退出。直投项目可由投资人出售股份或清算企业。
I-526E 获批后:在美递交 I-485 + I-765 + I-131,或海外通过 NVC 领事处理。获 2 年条件绿卡后,你与家属(配偶 +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)可在美生活和工作。条件期内不要撤回投资、不要长期离境。
条件绿卡到期前 90 天内递交 I-829。需证明:(1) 投资一直处于 at-risk 状态、未撤回;(2) 已创造或正在创造 10 个全职就业(直投按 W-2 计算,区域中心提交更新版经济分析)。I-829 获批后取得永久(10 年)绿卡。
材料清单
RIA 后取代旧 I-526 的新表;申请费 $11,160(含 $1,000 诚信基金费)。直投情形下使用 I-526。
直投提交可行性商业计划;区域中心项目提交 PPM、运营协议与认购协议。
5 年以上税表、银行流水、房产 / 股票交易、赠与协议、外汇购汇与汇款记录——逐笔可追溯到源头。
电汇底单、托管账户对账单、签署后的认购协议——证明资金已实际投入且处于 at-risk 状态。
州政府或 USCIS 出具,证明投资地为农村或高失业率地区,可享 $800,000 投资门槛与预留签证。
区域中心通常使用 RIMS II 或 IMPLAN 计算直接 / 间接 / 诱发就业;直投按 W-2 全职雇员逐人计算。
预留类别排期 Current 时可与 I-526E 并行递交;I-485 申请费 $1,440。
与 I-485 并行递交时免政府费;获批后投资人及家属可在美工作和出入境。
条件绿卡到期前 90 天内递交;申请费 $9,525;证明投资 at-risk 维持且已创造 10 个全职就业。
由代理律师签署。自行递交 (pro se) 时可省略。
时间线
| 阶段 | 时长 | 风险点 |
|---|---|---|
| 资金来源整理与投资完成 | 4–12 周 | 资金来源是 EB-5 第一大拒绝原因——任何无法追溯到合法源头的资金都会触发 RFE 或拒绝。从业者估算 50%+ 的 EB-5 案件至少收到一次资金来源相关 RFE。 |
| 递交 I-526E(如预留类别 Current,可同时递交 I-485) | I-526E 审批 12–24 个月 | 使用借贷资金而借款由 EB-5 项目本身资产担保——会致使 at-risk 要求失败。 |
| 排期等待(非预留类别) | 预留类别多为 Current;非预留 + 中国大陆出生约 3–5 年 | 子女在排期期间可能超龄——依赖 CSPA 计算与 RIA 的年龄冻结条款。 |
| 获条件绿卡(2 年) | 2 年条件期 | 单次离境超 6 个月可能影响身份;条件期内撤回投资会致 I-829 失败。 |
| 递交 I-829 解除条件 | 审批 12–24 个月 | 就业数不足 10 人——直投按 W-2 计数,必须凑齐;区域中心需提交更新版经济分析证明就业实际产生。 |
| 获 10 年无条件绿卡 | 永久居留 | 维持绿卡:避免长期离境、保持美国税务居民身份与实质性联系。 |
常见问题
如果你对某个具体的美国行业有理解、愿意承担实质管理责任、并能在条件期内雇到 10 名 W-2 全职员工逐人计数——就走直投。如果你更愿做被动投资人,可投资 USCIS 授权的区域中心项目,由项目方运营,间接和诱发就业按 RIMS II / IMPLAN 经济模型计算——多数 EB-5 申请人因此选择区域中心。直投真正合适的场景是:你已在美国经营一家急需扩张资本的实体企业。
2022 年 RIA 法案从每年 EB-5 签证总名额中划出三类预留:农村项目 20%、高失业率项目 10%、基础设施项目 2%。每个预留类别有独立排队,与非预留(旧规)类别相互独立。在目前国务院月度 Visa Bulletin 上,预留类别对绝大多数国家——包括传统积压最严重的中国大陆与印度出生申请人——多为 Current,而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的非预留 EB-5 大致积压 3–5 年。这一差距是 RIA 后农村 / 高失业率 TEA 项目在新案件中占主导地位的主要原因。
资金来源之所以是 EB-5 审查的核心,是因为 INA §203(b)(5) 明确要求投资资本必须合法所得,而 USCIS 将这一条款解释为:必须用文件证据搭建一条完整的链条——从工资(或房产出售、分红、赠与、继承等)一路连到投资账户。从业者估算 50%+ 的 EB-5 案件至少收到一次资金来源相关 RFE,资金来源缺陷也是单一最大拒绝原因。务实的准备意味着:5 年以上税表、流经任何一个相关账户的 5 年以上银行流水、当时的房产或交易记录;如使用赠与资金,赠与人本身也要有一整套资金来源文件包。仅凭笼统宣誓无法通过 RFE 审查。
决定 EB-5 排队顺序的是出生国,而非国籍或居住地。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在非预留(旧规)类别目前大致面临 3–5 年的 priority date 等待(按月度 Visa Bulletin);而 RIA 预留类别——农村、高失业率、基础设施——自设立以来对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持续 Current。这正是 2023–2026 年新递交的中国大陆案件大多选择农村或高失业率 TEA 项目的根本原因:可以在美国境内并行递交 I-526E + I-485 + EAD + AP,避开旧规类别的多年等待。
取决于阶段。(1) I-526E 待审期间项目崩溃——USCIS 大概率拒绝 I-526E,因为投资已无法创造所需就业。(2) I-526E 已获批但尚未获绿卡——USCIS 会审查在递交时投资的 at-risk 与就业创造意图是否真实。(3) 已获条件绿卡但项目在 I-829 前失败——I-829 可能因投资未持续维持或就业未达标而被拒;RIA 引入了"善意投资人"条款,允许将投资重新部署到另一个 USCIS 授权项目并保留原始 priority date。资金本身能否收回完全取决于项目文件——选项目阶段的尽职调查是唯一真正的风险控制。
可以——前提是你人在美国且处在合法身份内,并且你的类别 priority date 为 Current。RIA 后允许同时递交 I-526E + I-485 + I-765 (EAD) + I-131 (AP),而预留类别目前对绝大多数国家(包括中国大陆与印度出生申请人)为 Current,这一路径对很多新案件都现实可行。好处明显:EAD 通常在 I-485 受理后 3–5 个月获批,可为任何雇主工作;AP 可出入境;家属同享上述待遇。代价是:你必须已经在美国、且处在允许 AOS 的身份内——失去身份者一般无法使用并行递交。
《儿童身份保护法》(CSPA) 允许通过计算"CSPA 年龄"而非自然年龄让子女在 21 岁后仍保留衍生受益人资格:USCIS 用子女在签证可用日的年龄减去 I-526E 的审理时长。若计算结果小于 21 岁、且子女在签证可用后一年内"采取行动获得签证",则仍合格。RIA 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保护:在 EB-5 案件中,子女年龄实际上自 I-526E 递交日起被"冻结",显著缓解了非预留类别长排期下的超龄风险。对子女接近 21 岁的家庭,务实做法是:资金来源材料一旦站得住脚就立刻递交 I-526E——递交前的每一个月都在消耗 CSPA 缓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