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B-3 · 技术工人 / 专业人才 / 其他工人
EB-3 含三个子类——Skilled Worker(≥2 年经验)、Professional(学士学位)、Other Worker(<2 年经验)。须先由雇主取得 DOL 认证的 PERM 劳工证,才能递交 I-140;中国 / 印度排期最长(约 3–6+ 年)。
最近更新 ·
资格条件
流程
确认申请人匹配哪一类:Skilled Worker(≥2 年经验)、Professional(学士学位 + 岗位要求学士学位)、Other Worker(<2 年经验)。岗位最低要求不能高于 EB-3 门槛——否则应改走 EB-2。比较 EB-2 与 EB-3 排期(近年部分时段中国 / 印度 EB-2 排期反而落后于 EB-3,"EB-2 → EB-3 降级"成立时建议同步递交)。
时长 1–2 周
通过 DOL FLAG 系统递交 ETA-9141,确定该 SOC code + 工作地点(MSA)的 4 级工资中适用级别。EB-3 岗位通常对应 Level I–II。当前 PWD 处理时间约 6–9 个月;PWD 自决定日起 1 年内有效,到期前需启动招聘。
时长 6–9 个月
与律师确定岗位的最低要求——必须反映真实业务需求,不能为受益人量身定做。Skilled (2 年经验) / Professional (学士) / Other Worker (<2 年) 三档须与 SOC code + JD 一致。承诺支付不低于 PWD 的薪资,准备详细 JD。
按律师时间表执行招聘渠道:SWA Job Order、两次周日报纸广告、内部公告,加上 EB-3 Skilled / Professional 的 3 项额外渠道。认真审查每份简历——对满足最低要求的候选人进行电话筛选或面试;记录每位应聘者的合法拒绝理由(不能因为"不如受益人优秀"而拒绝)。所有招聘费用(含广告、律师费、政府费)由雇主承担。
核对自己满足岗位最低要求:Skilled Worker 须有 ≥2 年相关全职经验证明;Professional 须有 US bachelor's 或外国等同学位(外国学历需 WES / ECE 等机构 credential evaluation,三年制本科常需 expert opinion);Other Worker 满足岗位基本要求即可。收齐学位证 / 成绩单、前雇主信头纸上的工作经验证明信、专业培训证书。
关键合规要点——绝对不要参与 PERM 招聘的任何环节:不筛选简历、不面试候选人、不影响录用决策。一旦 DOL 发现受益人介入招聘,PERM 将被拒绝甚至触发 fraud 调查。审阅 ETA-9089 中关于您的信息时确认真实准确(学历、经验、当前身份、过往签证 / 拒签历史),签署 Section J。
收到 PWD 后在 180 天窗口内完成全部招聘:(1) SWA Job Order ≥30 天;(2) 两次不同日期的周日报纸广告;(3) 工作场所内部公告 ≥10 个工作日。EB-3 Skilled / Professional 还须再加 3 项额外渠道(公司网站、专业期刊、校园、猎头、内部推荐、本地报纸任选 3);EB-3 Other Worker 不需要这 3 项。最后一步招聘结束后须等满 30 天 cooling period 才能递交 ETA-9089。
时长 ~60 天招聘 + 30 天 cooling
经 DOL FLAG 电子递交 ETA-9089;递交日 = priority date。表格列明 SOC code、岗位最低要求、薪资、招聘摘要、雇主与受益人信息。DOL 处理时间约 12–18 个月(无 audit);audit 概率约 20–30%,被 audit 时审批可拉长至 24 个月以上。
审阅 ETA-9089 全部信息后签署,确认真诚招聘并未找到合格美国工人。I-140 阶段提供雇主 ability-to-pay 证明:连续 3 年的公司联邦税表 / 审计财报 / 年度报告,或在薪资已发放时附受益人 W-2 与薪资单。小公司须证明 net income 或 net current assets ≥ 承诺年薪。
如 PERM 被 audit,须在 30 天内提交全部招聘原件——报纸广告原件 / 发票、SWA 确认、内部公告照片、所有简历与筛选记录。若被 Supervised Recruitment,需在 DOL 监督下重做。在排期等待期间(可能 3–6+ 年)保持岗位可用;如发生合并、收购、裁员、地点变更或岗位实质变更,须及时通知律师评估对 PERM / I-140 的影响。
EB-3 排期长(中国 / 印度 3–6+ 年)。在等排期期间保持有效非移民身份——H-1B 持有人在 PERM 递交满 365 天或 I-140 获批后可依 AC21 §106 / §104(c) 在 6 年期满后继续延期。每月查阅 Visa Bulletin 的 Final Action Date 与 Dates for Filing 两栏,比较 EB-2 / EB-3 排期变化,关注 USCIS 当月接受 I-485 用哪一栏。
排期 current 后:(A) 美国境内 → 递交 I-485 + I-693(指定 civil surgeon 体检)+ I-864(雇主担保书)+ 可选 I-765(EAD)/ I-131(AP,回美证)。完成 biometrics,部分案件 USCIS 安排面试。(B) 海外 → DS-260 经 NVC,赴使馆面签。配偶 +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作为 derivative 同步申请。
PERM 获批后必须在 180 天内递交 I-140,并选择 EB-3 classification(Skilled / Professional / Other Worker)。附 EB-3 类别所需的学历 + 经验证据、雇主 ability-to-pay 证明(3 年公司税表、审计报表、薪资单),以及雇主 offer letter。可选 I-907 加急($2,805,15 个工作日决定)。
中国 / 印度 EB-3 排期长(近年约 3–6 年甚至更长)。排期 current 时:(A) 美国境内 → I-485 + I-693(体检)+ I-864(雇主担保书)+ I-765 / I-131(可选 EAD / AP);(B) 海外 → DS-260 走领事处理。I-485 递交满 180 天且 I-140 获批,AC21 §204(j) portability 生效——可换 same / similar occupation 而保留 I-140 与排期。
I-485 递交满 180 天且 I-140 获批后,AC21 §204(j) portability 生效——可凭 I-485 + EAD 跳到 same / similar occupation 而保留 I-140 与排期。等候期间若获得硕士学位 + 2 年专业经验,可让新雇主启动 EB-2 新 PERM;老 EB-3 priority date 可被新 I-140 继承(§204(j) 同样适用)。同时考虑独立递交 NIW 或 EB-1A 作为加速路径。
材料清单
由 DOL FLAG 系统电子递交;递交日 = priority date。SOC code、最低要求、薪资须与 I-140 与 offer letter 完全一致。
获得 4 级工资中适用级别(EB-3 通常 Level I–II),自决定日起有效 1 年。
SWA Job Order 确认、两次周日报纸广告原件 / 发票、内部公告照片+日期、EB-3 Skilled / Professional 的 3 项额外渠道证据;保留 ≥5 年备 audit。
由雇主作为 petitioner 签署;选择 EB-3 子分类(Skilled / Professional / Other Worker)。$715 政府费。
连续 3 年公司联邦税表 / 审计财报 / 年度报告;薪资已发放时附受益人 W-2 与薪资单。小公司须证明 net income 或 net current assets ≥ 承诺薪资。
由 HR 或高管在公司信头纸上签署;岗位职责、最低要求、薪资、工作地点须与 PERM / I-140 一致。
外国学历必备;三年制本科常需 expert opinion 证明等同 US bachelor's(EB-3 Professional 子类不能用 "学历 + 经验" 组合替代正式学位)。
信头纸上由前主管 / HR 签署:雇佣起止日期、岗位、具体职责(与 EB-3 要求对应)、全 / 兼职、签字人姓名 / 职位 / 联系方式。
排期 current 后递交。$1,440 政府费;附 I-693 体检、I-864 雇主担保书、可选 I-765 / I-131。
在 USCIS 指定的 civil surgeon 处完成;体检日期起有效期 2 年。
海外递交,经 NVC 处理后赴美国使领馆面签。
附 $2,805,USCIS 承诺 15 个工作日内对 I-140 出结果(批 / 拒 / RFE / NOID)。仅适用于 I-140,不适用于 PERM。
时间线
| 阶段 | 时长 | 风险点 |
|---|---|---|
| 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(ETA-9141) | 约 6–9 个月 | PWD 等级偏高时雇主无法承担——常因 SOC code 选错或 JD 要求被读为 Level III / IV 触发。可在收到后 30 天内 redetermination。 |
| PERM 招聘窗口(180 天) | 约 60 天主动招聘 + 30 天 cooling | PERM audit + 招聘瑕疵——绝大多数 PERM 拒签都发生在这一步:广告内容缺失、SWA Job Order 时长不足、应聘者筛选记录薄弱、应聘者合法拒绝理由不充分。 |
| 递交 ETA-9089 & DOL 审批 | 约 12–18 个月(无 audit),24+ 个月(有 audit) | Audit 概率 ~20–30%;Supervised Recruitment 命中后需在 DOL 监督下重做招聘,整体可延至 24+ 个月。 |
| 递交 I-140 | 常规 6–12 个月 · 加急 15 个工作日 | Ability-to-pay 不足——小公司净收入 / 净资产低于承诺薪资,或薪资已发放但 W-2 金额不达 PWD,都会触发 RFE 或拒签。 |
| Priority-date 排期等待 | 约 3–6+ 年(中国 / 印度);ROW 通常 1–2 年 | EB-3 Other Worker 仅 10,000 个名额、全球排期最深;I-140 已批 + PERM 递交 365+ 天可走 AC21 §106 / §104(c) 在 H-1B 6 年期满后继续延期。 |
| I-485 调整身份 或 领事处理 | I-485 8–14 个月 · CP 约 6–12 个月(经 NVC) | I-485 RFE 常见于外国学历等同性、ability-to-pay 接力(雇主财务下滑时)、I-693 体检失效;CP 案件易遇 221(g) 行政审查。 |
| 入境 / 领取绿卡 | 入境后 ~2–3 周收到实体卡 | 绿卡寄送地址错误或邮局退件——递交后保留 USCIS online account,地址变动 10 天内填 AR-11。 |
常见问题
EB-2 要求硕士及以上学位,或本科加 5 年以上 post-bachelor's 渐进式专业经验。EB-3 门槛较低——学士学位即可,Skilled 子类只要 2 年经验,Other Worker 不到 2 年也行。从历史看 EB-3 排期更深,但 Visa Bulletin 会反转:近年部分月份中国 / 印度 EB-2 Final Action Date 反而落后于 EB-3,此时"EB-2 → EB-3 降级"(在同一 PERM 基础上用 EB-3 重新递交 I-140,保留原 priority date)反而可能更快下卡。下决定前务必读当月 Visa Bulletin。
可以,但要踩点对节点。(1) PERM 之前换工作——重新启动整个流程:新雇主、新 PWD、新 PERM、新 I-140。(2) PERM 已批、I-140 未交——PERM 与该雇主绑定,雇主撤回或离职即作废。(3) I-140 已批、I-485 未交——priority date 属于您本人;I-140 获批满 180 天后即便雇主撤回 I-140,您的 priority date 仍可用于新雇主重启的申请(§204(j))。(4) AC21 §204(j) portability 最干净——I-485 递交满 180 天且 I-140 已批,可到任何雇主的 same or similar occupation 上岗;新雇主递交 I-485J 补充表。"Same or similar" 看 SOC code 重叠与职责相似度,不只看 job title。
EB-3 Professional 须两条同时成立:岗位本身要求 US bachelor's(或外国等同学位,外国学历通过 WES / ECE 认证,三年制本科常需 expert opinion),且受益人确实持有该学位。与 EB-2 不同——EB-3 Professional 不允许用 "学士 + 若干年经验" 组合替代正式的本科学位;若受益人没有本科学位,应改走 EB-3 Skilled Worker 子类(≥2 年相关经验)。ETA-9089 上岗位最低要求的措辞必须吻合:若 JD 写 "bachelor's required" 而受益人没有,PERM 即被拒。
是。EB-3 Other Worker 每年仅 10,000 个签证名额——全球范围内 EB 类别中最小的池子。Other Worker 的 Final Action Date 显著落后于 Skilled / Professional,即便 ROW 也不例外:近年部分公告中,中国与印度 Other Worker 落后同档 EB-3 Skilled / Professional 1–3 年,ROW Other Worker 还出现过倒退。如果岗位的真实需求可以被描述为 Skilled(能证明岗位确实需要 2 年以上培训或经验),重做一次 Skilled 子类的 PERM 通常值得这一年的招聘时间。
基本可以。依 INA §204(j) 与 8 CFR §204.5(e),EB-2 / EB-3 的 priority date 在 I-140 获批后归属于受益人本人,可被用于任何后续 I-140(任何雇主、任何 EB-2 / EB-3 类别)——即便原雇主撤回 I-140,只要撤回原因不是 fraud 或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。例外:若 USCIS 发现原 I-140 或 PERM 是欺诈取得的,会撤销 priority date。实操结论:在雇佣关系动荡前先把 I-140 推到获批,再用 priority date 衔接到下一份申请。
EB-3 derivative 家属(配偶 + 21 岁以下未婚子女)可在主申请人 priority date current 后与 I-485 并行递交 I-765(EAD),类别码 (c)(9),与 I-485 同交 $260。EAD 一经签发即开放市场——任何雇主、任何岗位。I-131 advance parole(与 I-485 同交 $630)让他们在 I-485 审批期间出入美国。子女若在审批中年满 21,一般可受 Child Status Protection Act(CSPA)保护:按 priority date current 当日的子女年龄,减去 I-140 pending 期,作为冻结年龄;前提是子女在签证 available 起 1 年内递交 I-485。
取决于您所在的阶段。(1) I-140 获批前——案件作废,PERM 与 pending I-140 都与雇主绑定。(2) I-140 已批、I-485 未交——priority date 在 §204(j) 下保留;新雇主可在任何 EB-2 / EB-3 子类下递交新 I-140 并捕获旧 priority date。(3) I-485 已 pending 180+ 天且 I-140 已批——AC21 §204(j) portability 生效,可转到任何雇主的 same or similar occupation 岗位上,I-485 继续推进(由新雇主递交 I-485J)。"Same or similar" 看 SOC code 重叠,不只看职位名。换工作后未及时递 I-485J 可能在审批时被翻出。
是,部分如此。DOL Schedule A 已预先认定某些岗位缺乏合格美国工人:(1) 注册护士(Group I);(2) 物理治疗师(Group I)——以及部分 Schedule A Group II(科学 / 艺术领域 exceptional ability),后者逐案审定。Schedule A 岗位的雇主可直接向 USCIS 递交 I-140 + 未经认证的 ETA-9089(作为 Schedule A application),完全跳过 PERM 招聘与 DOL 审批,整体时间线可缩短 18–24 个月。门槛:职业匹配严格(注册护士须通过 NCLEX-RN + 持有效州执照,物理治疗师须持有效州执照),且工作场所公告与 prevailing wage 要求仍然适用。